把中文作品送英文設計獎,最先卡住的往往不是文法。同一件事,在中文訪談裡叫一個名字,英文稿改成另一個,圖片上的字又是第三種,平台欄位再填第四種——評審看到四個版本,卻得自己拼回一件作品。逐句翻譯救不了這件事,它頂多把中文句型原樣搬過去,卻順手把英文評審最需要的主詞、動作與因果洗掉了。
比較穩的做法分三段:先把事實與名稱釘死,再用英文重新長出論證,最後回到中文核對意思有沒有跑掉。順序不能顛倒,把語言潤飾放在事實確認之前,只會把錯誤修得更漂亮。
術語表管的是版本,不是查字典
開工前先建一張表,把每個會重複出現的名稱固定下來:
| 中文 | 固定英文 | 定義/禁用說法 |
|---|---|---|
| 作品正式名稱 | Official project name | 與報名帳號、圖說一致 |
| 使用者角色 | Primary user role | 不用含糊的 customer 取代所有人 |
| 核心功能 | Feature name | 第一次出現時加一句白話定義 |
| 材料/工法 | Technical term | 依供應商文件或產業標準 |
這張表的作用比較接近版本控制。作品名、公司名、類別、地名與專有名詞一旦拍板,就要同步到所有文字和影像;漏改一處,評審就可能把它當成兩個不同的東西。
先寫主張,再決定英文怎麼說
名稱固定後,別急著翻譯。中文端先用最直白的句子寫下三件事:主張是什麼、拿什麼證據、邊界在哪,確定之後才決定英文如何表達。這裡有個常犯的錯——中文主張本身若沒有資料撐著,翻成英文也不該替它補強。英文稿裡的 every、first、best、significantly,每一個都要能指回原始證據;指不回去,就是把語言說得比事實多。
英文先搭短句骨架
每一段的英文,先用最簡單的結構寫過一遍:誰遇到什麼問題、團隊做了什麼決策、結果是什麼。邏輯站穩了,再回頭調節奏與語氣。對國際評審來說,清楚通常比漂亮的長句更有說服力。技術詞該留就留,只是第一次出現時,得用一般讀者也讀得懂的方式解釋一句。
文化背景只補會改變設計決策的那部分
在地法規、生活習慣、空間尺度、節慶、文字雙關、產業流程,這些海外評審未必熟悉。要不要解釋,標準很簡單:這個背景有沒有影響到問題本身或設計的取捨。有影響才補,而且盡量用一個具體情境帶過,讓評審自己看懂為什麼這項限制重要,別把作品說明寫成一頁文化百科。
三種審稿各看不同的東西
- 內容審稿:由專案負責人來,確認事實、角色與因果對不對。
- 英文審稿:找熟悉國際商務或設計寫作的人,看語言自不自然、精不精確。
- 回譯審稿:再找一位只看英文稿的中文讀者,請他復述主張與結果——他講出來的跟你的原意差多少,語意漂移就藏在那個縫裡。
圖片上的字也算稿件
圖說、介面截圖、影片字幕、資料圖表,這些常在文字定稿前就做好了,等文字改完,圖裡還留著舊術語。做一張輸出清單,把作品名、單位、數字、小數點、日期、大小寫逐一核過一遍。要是介面本身有大量中文,就依各獎規則決定要不要另附英文標示或對照頁,別讓評審對著看不懂的畫面猜。
上傳前,檢查英文有沒有說得比事實多
- 寫成因果的兩件事,會不會其實只是同時發生;
- 百分比有沒有交代基準、期間與樣本;
- 某項創新是不是被寫成了全球首創;
- 客戶、業主、使用者、公眾有沒有被混成同一群人;
- 設計團隊與合作方的功勞,分配得對不對。
雙語送件的目標,是讓中文讀者和英文評審看到同一套事實、同一個設計判斷與同一條成果邊界;華麗英文排在後面。內容先釘死,語言才值得打磨;順序對了,可信度和可讀性才不會互相扣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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